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进一步加强校园法制宣传教育,加强学生安全法制的自我保护意识。4月3日下午,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赵恩华前往临沂第十二中学,为全校师生开展“防欺凌”和“未成年人案例普法”的法治安全教育讲座。临沂第十二中学张艳副校长参加讲座。
此次讲座旨在通过法治安全教育,让学生们了解刑事责任年龄与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法律知识,并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剖析,深化学生们的法律认知。
报告会开始,赵律师向学校赠送了两幅字画,并合影留念。两幅作品不仅书法优美,更蕴含着深刻的法治教育意义,寄托了赵律师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美好祝愿。
最后,张艳副校长进行总结发言,对赵律师的讲座给予高度评价,并表示这样的活动对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、构建和谐校园环境具有重要意义。
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在未来工作中,将继续承担社会责任,加强校园法制宣传教育,共同致力于培育更多知法、守法、用法的合格公民。聚焦依法治校,共建和谐平安校园。
编辑|何雪
文字|徐碧珩